asdf616
发表于 2010-1-24 00:21
那不结了...哈哈
xiao116
发表于 2010-1-24 08:22
wxf593
发表于 2010-1-24 08:57
如果是碰到带有HIV的分泌物到没有可怕的,关键是血液 1毫升血液里面含有18000HIV颗粒 不像阴道分泌物里面只有7000
wxf593
发表于 2010-1-24 09:01
首先我们要正视到,艾滋病他不是性病,在医学上的定义为一种可传染的不可治愈的慢性病。大家也可以注意到,中国以前把这病叫“爱滋病”而现在叫“艾滋病”就是因为以前对这个病在认识上有一定的误区。
艾滋是通过体液交换感染的,这里说的体液交换是指感染者的体液通过被感染者的皮肤的伤口进入被感染者的体内与之反正混合,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交换.(也就是说所有的感染,必须建立在伤口,交换,还有达到一定量的病液之上,否则就感染不了)
一般无T情况下,女传男的机率是0.033-0.1%,男传女是0.1-0.2%,而男同性恋中感染的机率为0.5-3%.
接受了受污染的血液制品,单次介于90-100%
母婴可以在妊娠期间,分娩过程中或产后哺乳等情况下感染,机率为30%
医疗暴露,单次的机率为0.3-0.5%
既然说到是要伤口,很多朋友咨询到关于伤口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整理了很多我以前论坛的回帖和相信自己医生的回答,可以简单地归纳为:皮肤组织上正在流血的开放性伤口对于艾滋而言是危险的,黏膜组织来说,有破损的情况下对艾滋而言是危险的。
对普通皮肤组织来说,不是正在流血的开放性伤口,病毒一般是无法突破从而导致感染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说结痂的伤口也不用担心的道理。皮肤破损和通常意义的伤口是不同的概念。举例来说,很多人会有蜕皮的情况,褪皮部位的皮肤是有破损的,外层是老皮/死皮(表皮层),内层是新皮(表皮层)。但这不是伤口,没有血流出来。整个皮肤组织相对来说是完整的,角质层(表皮层)保护着皮下的血管和毛细血管不暴露在外。艾滋病毒是只能生存在人的体液中,也只攻击人体内的淋巴细胞。所以不流血的伤口对艾滋病毒有很好的抵御作用。开放性的流血伤口就不一样了,角质层(表皮层)不完整的,血管或者毛细血管是直接暴露在外的,遇到含有病毒的体液或者血液就会有感染风险。
对人体腔口部位的黏膜组织(尿道口、鼻腔、口腔、眼睛等等)来说,相对于皮肤,黏膜壁是非常薄的,因为黏膜部位都是没有角质层(表皮层)的。一但有破损,即使看不到血流出来,但是已经给病毒造成侵入的入口了。
从皮肤组织学上分析:人的皮肤有若干层,第一层是表皮,即便破裂了,仍然有第二层也就是皮肤黏膜(真皮层)高度保护你,即便是流血的开放性伤口,也要考虑病毒含量.
肉刺来说,皮肤表皮破损了,但皮肤黏膜(真皮层)未必破损,如果没有流血就是安全的。
对于没有流血的破损皮肤,比如蹭掉了皮之类,虽然皮肤角质层(表皮层)破损了,致使皮肤粘膜暴露,在酒精之类刺激性液体接触会有明显的痛感,但这对于艾滋而言并不危险。酒精涂到伤口会疼是因为皮肤黏膜(真皮层)暴露了,酒精对之有刺激作用,而不是因为皮肤一定有开放性破损。但没有血就是安全的,因为病毒学要血液做载体。简单的例子,如果装了防盗装置的门,如果小偷碰到这扇门,门就会报警。如果小偷已经破门而入了,门也会报警。但这两种情况是完全不同的。
从病毒结构学上讲,任何病毒需要一个基本载体.比喻病毒性感冒病毒,它需要空气的推动,才能进入人的鼻孔或口腔,梅毒螺旋体需要血液或体液装载运行,艾滋病毒也是一样,除非你非常肯定有血进入了伤口.即便进入了,也不代表一定感染.血液由多种成分构成,艾滋病毒偏爱淋巴细胞,如果进入的那滴血中,淋巴细胞很少的话,艾滋病毒也没有兴趣到你伤口那里去"玩".
如果以危险度来划分,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
a,皮肤破损了(表皮层破损或者说角质层破损),皮肤黏膜(真皮层)暴露了,但不流血-->没有危险。(伤口结痂也属于这种情况,没有危险)
b,皮肤破损了,流血了(表皮层和真皮层(皮肤黏膜)都破损了)-->有很小的感染风险,请满了6周去做检测。
c,黏膜部位破损了(口腔,尿道口等等),流血或者不流血-->有很小的感染风险,请满了6周去做检测。
拿更通俗易懂的说法来说:
对人体的皮肤来说,分为表皮层,真皮层和皮下组织
如果是表皮层损伤,是不会出血的,因为表皮层中没有毛细血管,这种情况肯定不用检测。这种情况属于皮肤破损中最轻微的,但肯定对刺激性液体会产生痛的感觉。
如果是真皮层(皮肤黏膜)破损,毛细血管会出血,接触到感染者血液有微小的感染可能性。另一种说法是:因为毛细血管的创面极小,毛细血管收口是非常快的,一般通过血液接触感染的可能性是基本为0的。如果是大面积挫伤(比如摔跤挫伤),很难说整个创面都只破损到真皮层,所以这种情况如果出血,而且接触到感染者血液,会有感染的风险。皮藓是由真菌引起的,在表皮层之下。只要不出血,整个表皮层是不开放的,接触了感染者血液也没有感染可能。
如果是破损深入到突破3层皮肤组织而到达皮下的血管,那么就属于流血的伤口,流血的伤口接触感染者血液就有感染的可能性了。
由此可以看到,艾滋的感染条件也是柯克的。所以请大家正视艾滋,不要谈艾色变。
wxf593
发表于 2010-1-24 09:53
什么是微小伤口?所谓的微小伤口是指肉眼看不到,但是显微镜下可以看得到的伤口。而什么情形下会让皮肤生成微小伤口呢?最常见的是皮肤过于干燥,其它还有使用磨砂膏、去角质产品等等,因为去角质去过了头或是长时间使用眼影等等都会让皮肤受到刺激产生干燥物质。微小伤口是看不见的,但是干燥却是可以感受得到的,所以大家会在开始使用高滋润度产品的同时发现脂肪粒,而误以为是眼霜惹的祸,其实如果知道什么都不擦的小朋友也常常会发生脂肪粒,那么就可以免除这样的误会了!
wxf593
发表于 2010-1-24 13:58
。。。。。。。。。。。。。。。。。。。
红丝带zyz
发表于 2010-1-24 20:32
楼上的兄弟,你24楼的那段话是我写的(原载于中国艾滋病网论坛),看着好亲切啊,呵呵。
wxf593
发表于 2010-1-25 20:57
楼上的兄弟,你24楼的那段话是我写的(原载于中国艾滋病网论坛),看着好亲切啊,呵呵。
红丝带zyz 发表于 2010-1-24 20:32 http://www.120x.net/images/common/back.gif
貌似好多论坛上都有啊。 真佩服你。。那按照您的意思,我这个情况更本不会感染咯?
红丝带zyz
发表于 2010-1-25 21:14
原帖地址:http://www.stopaids.cn/bbs/dispbbs.asp?boardid=3&id=55021&page=&star=2
我写的《常见问题汇总(老生常谈)》第27问,发表时间2007年11月25日。就是大家转我的帖子很多都没注明出处,小小抱怨一下。
你的情况没有风险,QQ哥已经告诉你了。
wxf593
发表于 2010-1-25 21:27
红丝带大哥。。我刚去了你博客
有篇关于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守则 其中有条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这个守则中的意思是 被艾滋病病人的血液污染到了皮肤,就有可能被感染。好像也包括完整的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