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haohello 发表于 2010-12-14 14:14

是否是高危行为?请各位受累回复一下

本帖最后由 nihaohello 于 2010-12-14 14:50 编辑

11月29日,与朋友一起去成都的一家KTV,和那得小姐一起喝酒,并接吻(她两次想把舌头伸到我嘴里,我都咬着牙没让进,后来大家玩游戏,就是用舌头传纸条那种,需要用舌头去对方舌头上把纸条舔下来,玩了两次),我到家才发现,我牙龈出血了。。。另外,早上发现左臂腕关节处有一条大概2-3厘米的划伤的地方,比较浅,但是出血了,有可能是小姐给抓伤的。

请问,这种行为是不是很危险啊?

期待 发表于 2010-12-14 14:18

依我看没事的,我是恐友,只发表个人意见,不具备参考价值。

lijun001 发表于 2010-12-14 14:21

按照几率老说应该没事。哪有那么多人中标的。但我还是认为你到4到6个星期去检测下,关键给自己吃个定心丸。

david_zhang 发表于 2010-12-14 14:52

不算。什么都不算!

nihaohello 发表于 2010-12-1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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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不算?不算高危行为吗?是不是感染HIV的几率很大?

david_zhang 发表于 2010-12-14 14:55

nihaohello 发表于 2010-12-14 14: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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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不算?不算高危行为吗?是不是感染HIV的几率很大?

没有几率可言!

珍爱生命_521 发表于 2010-12-1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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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危险,是很没有危险,无需担心,也不用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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