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堂 发表于 2011-2-25 11:10

黑恶势力阻断哈市企业投资正常运营

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有一伙社会黑恶势力长期以来在当地“以恶致富”。该团伙以李志强等人为首,通过黑恶行径,不择手段地大肆敛财,为获取经济利益进行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秩序。现通过以下示例揭示其黑恶性质:1、组织严密性。2006年12月1日,哈尔滨理想公司在董事长李保君的带领下,响应国家号召,对原哈尔滨金属材料公司进行改制兼并,协助国家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受到各方面的赞扬。兼并后,企业总体发展规划正在酝酿推进时,2008年以李志强为首的黑恶势力,有计划、有组织的强行占据了金属材料公司场地,以武力和威胁手段使主要领导及全体保安人员离岗,委派自己的人把守收费,并扬言政府和公安局有人,以恶毒语言相威胁,使职工敢怒不敢言。(金属公司厂区)2、行为暴力性这伙黑恶势力强大,不惧后果,明目张胆的大打出手,大白天将理想公司董事长李保君绑架并打成重伤。理想公司本着和谐的环境下经营企业、协调解决问题的宗旨,不想找麻烦,也从不介入社会黑恶势力争斗,但对方企图恶意将国有资产占为己有,并将公司办公大楼多处玻璃砸坏,使员工安全没有保证,三年多公司处于关门空岗状态。同时还到处散布谣言,对公司董事长进行人身攻击和生命威胁,造成董事长李保君有家不能回、有班不能上,只能在外躲避。李志强扬言,“用各种办法一定要找到李保君,让他在所谓的合同书上签字、按手印,还得要他点东西,就是把李的手指剁下来也得按手印,不签字就要命” !
(理想公司办公大楼)现在的李保君董事长,日日夜夜提心吊胆,到处躲藏,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稍有不慎,后果难测!3、地方称霸性据了解,以李志强等人为首的哈尔滨黑恶势力长期以来通过非法方式拥有了较强的经济实力,便壮大组织,编织关系网,构建保护伞,坐大成势。黑恶势力组织集团的强大势力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最大挑战,也是和谐社会最大的潜在危险。近几年,黑龙江省范围内查处的多起案件都碰到了类似的问题,想必应该是我们政府和相关部门引起重视的时候了。

温暖 发表于 2011-2-25 13:11

SB楼主。

woyindaodi 发表于 2011-2-26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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