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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周是怎么算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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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2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百度上说:
窗口期的计算应从高危行为之时或是接受输血之时算起,也就是说,如果1月1号发生高危性行为或是接受输血,那么,接受抗体检测的时间应该是从1月1号算起6周后,也就是2月12日。
那么:
如果某人在某天晚上12点发生的行为,是不是要从第2天开始算.比如说.4月19号晚上12点多发生的行为,就要从4月20号开始算,那么检测的时间应该是5月31号.是这样吗.
还是从19号就算起了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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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2 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从19号算比较合理呢,因为大部分人都是晚上发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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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2 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晓2000 于 2010-8-22 03:03 编辑

还有就是多两天少两天有区别吗,注意到曹教授一直在说6周左右,这个左右有没有一个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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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2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必可求这么细……实在不行就来个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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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2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苛求那么细,是因为我以前没有算.我是掐头去尾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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