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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后悔12 于 2011-7-17 13:30 编辑
对人体来说,艾滋病病毒侵犯的是细胞免疫系统的TH淋巴细胞,造成免疫能力缺陷,最终的病人大都以出现临床症状的晚期感染表现; 对病毒本身特异的抗原和抗体来说,两者的消长可说明疾病的所处状态,同时指导临床分期的诊断。 一旦查出抗原阳性,表示已感染艾滋病病毒,这包含两层意义或往往代表两个感染的不同阶段:如果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感染的病毒量大,那么,病毒在TH淋巴细胞中的繁殖量亦较大,虽然此时处于病毒感染的潜伏期,但血清中可查艾滋病病毒的抗原,对首次发现的艾滋病病毒的携带者来说,可作为早期诊断的依据,另一方面,随着感染病毒时间的推移,作为艾滋病病毒的抗原不断刺激机体产生抗体,当抗体产生的量大到足以全部中和抗原时,抗原在体内的血液中是查不到的,到了潜伏期快结束时,病毒的复制又明显增多,速度也加快,此时的血清中可再次出现艾滋病病毒的抗原,相应地TH淋巴细胞的体内水平则表现显著性下降,这常指示着艾滋病病毒潜伏期的终末,艾滋病即将出现,是疾病整个过程的晚期了。 艾滋病的抗体产生时间,往往是感染艾滋病毒后4-12周才开始,已不是感染的早期和“窗口”期(指病毒抗原消失,但抗体尚未出现的一段空白时期),而是潜伏期的指征。如果查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人员,则应视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
以上是摘自中国疾病控制中心的信息,看他上面的说的意思是艾滋病毒刚进入体内时是有抗原无抗体,那为什么三甲医院不直接给我查抗原?而是只查抗体(75天抗体阴)!是医院大夫水平不够吗?我的单子如下:
项目名称 测试结果 参考值
艾滋病抗体检测 阴性(-) 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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