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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医院被艾滋针头扎伤索赔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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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6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晨报讯 (记者 颜斐)“我每天都生活在极度的恐惧之中,这种痛苦无法形容……”28岁的张先生说,他在北京某医院照顾朋友时,一个给艾滋病人抽过血的注射针头掉在地上,正好扎破了他的脚。昨天上午,已返回河南家中继续观察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已将医院起诉到朝阳区法院,索赔各种经济损失共计12.8万余元,同时要求医院赔礼道歉。
  今年年初,因为朋友被感染上艾滋病,张先生陪对方到北京某医院住院治疗。张先生说,3月17日早上6时左右,一名护士来给同病房的艾滋病患者(呈阳性)抽血化验。当时,护士没有推小车,而是手拿托盘,托盘里放了很多东西。护士给那名患者抽完血,就把注射器放在了托盘上。“她转身离开时,注射器突然掉了下来。我当时在离护士很近的地方坐着,针头正好扎到我的右脚外侧面,右脚当即流血。”张先生说,那个病人住院已经两年多,病毒载量非常高。针头很粗,虽然他穿着布鞋,伤口还是很深。事发后,医院要求张先生住院治疗一个月,之后让他返回家乡继续观察半年。回老家后,张先生又回医院检查了两次,目前并未查出感染艾滋病病毒。
  “我照顾患艾滋病的朋友两个多月了,非常了解病患的痛苦,可以说活着比死都难受。”张先生说,自己在医院住院治疗的一个月里,由于吃药产生的药物反应,他白天肚胀吃不下东西,晚上睡觉做梦杀人,头发掉了一大把,人也瘦了20多斤。“艾滋病的潜伏期是12年到15年之间,很难说将来会不会发病。”张先生不无担忧地说。
  张先生至今没敢告诉家人他的遭遇。担心妻子被感染,他只能找各种借口避免与妻子同房。“可总不能瞒一辈子啊?”如今,张先生每天生活在恐惧之中,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却又不敢对任何人说。张先生本来在一家公司任业务经理,现在也没心思上班。张先生说,医院仅免除了他的医疗费及报销了部分往返路费,但拒绝赔礼道歉和赔偿。“医院曾说,我以后要是在别的地方感染上了,也赖他们吗?”
  昨天,该医院的宣传部门表示,他们未收到法院的起诉状,也没听说过此事。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部门也表示,他们没有受理过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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